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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道林造即色論,論成,示王中郎。中郎都無言。支曰:“默而識之乎?”王曰:“既無文殊,誰能見賞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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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兵校尉缺,廚中有貯酒數百斛,阮籍乃求為步兵校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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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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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尹雲:“人想王荊產佳,此想長松下當有清風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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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子问于曾子曰:“问丧于夫子乎?”曰:“闻之矣:丧欲速贫,死欲速朽。”有子曰:“是非君子之言也。”曾子曰:“参也闻诸夫子也。”有子又曰:“是非君子之言也。”曾子曰:“参也与子游闻之。”有子曰:“然,然则夫子有为言之也。”曾子以斯言告于子游。子游曰:“甚哉,有子之言似夫子也。昔者夫子居于宋,见桓司马自为石椁,三年而不成。夫子曰:‘若是其靡也,死不如速朽之愈也。’死之欲速朽,为桓司马言之也。南宫敬叔反,必载宝而朝。夫子曰:‘若是其货也,丧不如速贫之愈也。’丧之欲速贫,为敬叔言之也。”曾子以子游之言告于有子,有子曰:“然,吾固曰:非夫子之言也。”曾子曰:“子何以知之?”有子曰:“夫子制于中都,四寸之棺,五寸之椁,以斯知不欲速朽也。昔者夫子失鲁司寇,将之荆,盖先之以子夏,又申之以冉有,以斯知不欲速贫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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