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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“祭必有尸乎?若厌祭亦可乎?”孔子曰:“祭成丧者必有尸,尸必以孙。孙幼,则使人抱之。无孙,则取于同姓可也。祭殇必厌,盖弗成也。祭成丧而无尸,是殇之也。”孔子曰:“有阴厌,有阳厌。”曾子问曰:“殇不祔祭,何谓阴厌、阳厌?”孔子曰:“宗子为殇而死,庶子弗为后也。其吉祭,特牲。祭殇不举,无肵俎,无玄酒,不告利成,是谓阴厌。凡殇,与无后者,祭于宗子之家,当室之白,尊于东房,是谓阳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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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曰:“为上易事也,为下易知也,则刑不烦矣。”子曰:“好贤如《缁衣》,恶恶如《巷伯》,则爵不渎而民作愿,刑不试而民咸服。大雅曰:‘仪刑文王,万国作孚。’”子曰:“夫民,教之以德,齐之以礼,则民有格心;教之以政,齐之以刑,则民有遁心。故君民者,子以爱之,则民亲之;信以结之,则民不倍;恭以莅之,则民有孙心。《甫刑》曰:‘苗民罪用命,制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是以民有恶德,而遂绝其世也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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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举旅于宾,及君所赐爵,皆降再拜稽首,升成拜,明臣礼也;君答拜之,礼无不答,明君上之礼也。臣下竭力尽能以立功于国,君必报之以爵禄,故臣下皆务竭力尽能以立功,是以国安而君宁。礼无不答,言上之不虚取于下也。上必明正道以道民,民道之而有功,然后取其什一,故上用足而下不匮也;是以上下和亲而不相怨也。和宁,礼之用也;此君臣上下之大义也。故曰:燕礼者,所以明君臣之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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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中郎令伏玄度、習鑿齒論青、楚人物。臨成,以示韓康伯。康伯都無言,王曰:“何故不言?”韓曰:“無可無不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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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紹年少時,曾遣人夜以劍擲魏武,少下,不箸。魏武揆之,其後來必高,因帖臥床上。劍至果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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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之丧,有自燕来观者,舍于子夏氏。子夏曰:“圣人之葬人与?人之葬圣人也。子何观焉?昔者夫子言之曰:‘吾见封之若堂者矣,见若坊者矣,见若覆夏屋者矣,见若斧者矣。’从若斧者焉。马鬣封之谓也。今一日而三斩板,而已封,尚行夫子之志乎哉!”妇人不葛带。有荐新,如朔奠。既葬,各以其服除。池视重溜。君即位而为椑,岁一漆之,藏焉。复、楔齿、缀足、饭、设饰、帷堂并作。父兄命赴者。君复于小寝、大寝,小祖、大祖,库门、四郊。丧不剥,奠也与?祭肉也与?既殡,旬而布材与明器。朝奠日出,夕奠逮日。父母之丧,哭无时,使必知其反也。练,练衣黄里、縓缘,葛要绖,绳屦无絇,角瑱,鹿裘衡长袪,袪裼之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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