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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刀
南郡龐士元聞司馬德操在潁川,故二千裏候之。至,遇德操采桑,士元從車中謂曰:“吾聞丈夫處世,當帶金佩紫,焉有屈洪流之量,而執絲婦之事。”德操曰:“子且下車,子適知邪徑之速,不慮失道之迷。昔伯成耦耕,不慕諸侯之榮;原憲桑樞,不易有官之宅。何有坐則華屋,行則肥馬,侍女數十,然後為奇。此乃許、父所以慷慨,夷、齊所以長嘆。雖有竊秦之爵,千駟之富,不足貴也!”士元曰:“仆生出邊垂,寡見大義。若不壹叩洪鐘,伐雷鼓,則不識其音響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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習鑿齒史才不常,宣武甚器之,未三十,便用為荊州治中。鑿齒謝箋亦雲:“不遇明公,荊州老從事耳!”後至都見簡文,返命,宣武問“見相王何如?”答雲:“壹生不曾見此人!”從此忤旨,出為衡陽郡,性理遂錯。於病中猶作漢晉春秋,品評卓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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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東亭作宣武主簿,嘗春月與石頭兄弟乘馬出郊。時彥同遊者,連鑣俱進。唯東亭壹人常在前,覺數十步,諸人莫之解。石頭等既疲倦,俄而乘輿回,諸人皆似從官,唯東亭弈弈在前。其悟捷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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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曰:“为上易事也,为下易知也,则刑不烦矣。”子曰:“好贤如《缁衣》,恶恶如《巷伯》,则爵不渎而民作愿,刑不试而民咸服。大雅曰:‘仪刑文王,万国作孚。’”子曰:“夫民,教之以德,齐之以礼,则民有格心;教之以政,齐之以刑,则民有遁心。故君民者,子以爱之,则民亲之;信以结之,则民不倍;恭以莅之,则民有孙心。《甫刑》曰:‘苗民罪用命,制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是以民有恶德,而遂绝其世也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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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,法汰北來未知名,王領軍供養之。每與周旋,行來往名勝許,輒與俱。不得汰,便停車不行。因此名遂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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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文作撫軍時,嘗與桓宣武俱入朝,更相讓在前。宣武不得已而先之,因曰:“伯也執殳,為王前驅。”簡文曰:“所謂‘無小無大,從公於邁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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