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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宣武北征,袁虎時從,被責免官。會須露布文,喚袁倚馬前令作。手不輟筆,俄得七紙,殊可觀。東亭在側,極嘆其才。袁虎雲:“當令齒舌閑得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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哀公问于孔子曰:“大礼何如?君子之言礼,何其尊也?”孔子曰:“丘也小人,不足以知礼。”君曰:“否!吾子言之也。”孔子曰:“丘闻之:民之所由生,礼为大。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,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,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、昏姻疏数之交也;君子以此之为尊敬然。然后以其所能教百姓,不废其会节。有成事,然后治其雕镂文章黼黻以嗣。其顺之,然后言其丧算,备其鼎俎,设其豕腊,修其宗庙,岁时以敬祭祀,以序宗族。即安其居,节丑其衣服,卑其宫室,车不雕几,器不刻镂,食不贰味,以与民同利。昔之君子之行礼者如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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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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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三年之练冠,则以大功之麻易之;唯杖屦不易。有父母之丧,尚功衰,而附兄弟之殇则练冠。附于殇,称阳童某甫,不名,神也。凡异居,始闻兄弟之丧,唯以哭对,可也。其始麻,散带绖。未服麻而奔丧,及主人之未成绖也:疏者,与主人皆成之;亲者,终其麻带绖之日数。主妾之丧,则自绖至于练祥,皆使其子主之。其殡祭,不于正室。君不抚仆妾。女君死,则妾为女君之党服。摄女君,则不为先女君之党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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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鎮西書與殷揚州,為真長求會稽。殷答曰:“真長標同伐異,俠之大者。常謂使君降階為甚,乃復為之驅馳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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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壶之礼,主人奉矢,司射奉中,使人执壶。主人请曰:“某有枉矢哨壶,请以乐宾。”宾曰:“子有旨酒嘉肴,某既赐矣,又重以乐,敢辞。”主人曰:“枉矢哨壶,不足辞也,敢以请。”宾曰:“某既赐矣,又重以乐,敢固辞。”主人曰:“枉矢哨壶,不足辞也,敢固以请。”宾曰:“某固辞不得命,敢不敬从?”宾再拜受,主人般还,曰:“辟。”主人阼阶上拜送,宾般还,曰:“辟。”已拜,受矢,进即两楹间,退反位,揖宾就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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