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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故古者天子之制,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,天子试之于射宫。其容体比于礼,其节比于乐,而中多者,得与于祭。其容体不比于礼,其节不比于乐,而中少者,不得与于祭。数与于祭而君有庆;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。数有庆而益地;数有让而削地。故曰:射者,射为诸侯也。是以诸侯君臣尽志于射,以习礼乐。夫君臣习礼乐而以流亡者,未之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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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大將軍始下,楊朗苦諫不從,遂為王致力,乘“中鳴雲露車”逕前曰:“聽下官鼓音,壹進而捷。”王先把其手曰:“事克,當相用為荊州。”既而忘之,以為南郡。王敗後,明帝收朗,欲殺之。帝尋崩,得免。後兼三公,署數十人為官屬。此諸人當時並無名,後皆被知遇,於時稱其知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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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王天下有三重焉,其寡过矣乎!上焉者虽善无徵,无徵不信,不信民弗从;下焉者虽善不尊,不尊不信,不信民弗从。故君子之道:本诸身,徵诸庶民,考诸三王而不缪,建诸天地而不悖,质诸鬼神而无疑,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。质诸鬼神而无疑,知天也;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,知人也。是故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,行而世为天下法,言而世为天下则。远之则有望,近之则不厌。《诗》曰:‘在彼无恶,在此无射。庶几夙夜,以永终誉!’君子未有不如此,而蚤有誉于天下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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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子逍遙篇,舊是難處,諸名賢所可鉆味,也而不能拔理於郭、向之外。支道林在白馬寺中,將馮太常共語,因及逍遙。支卓然標新理於二家之表,立異義於眾賢之外,皆是諸名賢尋味之所不得。後遂用支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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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南郡與殷荊州語次,因共作了語。顧愷之曰:“火燒平原無遺燎。”桓曰:“白布纏棺豎旒旐。”殷曰:“投魚深淵放飛鳥。”次復作危語。桓曰:“矛頭淅米劍頭炊。”殷曰:“百歲老翁攀枯枝。”顧曰:“井上轆轤臥嬰兒。”殷有壹參軍在坐,雲:“盲人騎瞎馬,夜半臨深池。”殷曰:“咄咄逼人!”仲堪眇目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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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子将祭,必先习射于泽。泽者,所以择士也。已射于泽,而后射于射宫。射中者得与于祭;不中者不得与于祭。不得与于祭者有让,削以地;得与于祭者有庆,益以地。进爵绌地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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